親愛的16歲的自己,你好。
以下是30年前的今天(1993年2月17日)當時16歲的你所親筆寫下的日記:
這一天你開車到學校,在停車的時候「不慎撞上後面的小轎車」,此時你才剛考過路考、取得駕照大約一個月吧,爸爸讓你開車去上課,放學再把自己車送回家,但今天還是發生了小車禍,後來沒有傷到對方車也沒有傷到自己車,沒事。不過,會有一場車禍,應該是你碰過最大的一場,也是唯一與其他人相撞的一場,就發生在幾個星期後。此時你還不知道。
而昨天你說考得很爛的數學,成績公佈,「還不差,因此放了一百個心」。你向來自己預估成績都不是很準,或許,你總是想最差的,也或許這是你在人生狀態不怎麼好(比方說正在苦追一個女孩)卻仍然可以在成績上保持領先的原因。對成績的「悲觀」,好像也有傳染給我家兩個孩子,常聽到他們說考得不好,後來似也OK。
你說你因此今天心情不錯,「和朋友們聊了不少天」也因此「很有充實感」。或許這些朋友中有一個是你一直在苦追的這個台灣來的、比你大一歲的不修邊幅的女孩,所以你「好像又有點想追」她了。馬上又制止自己:「不要再來一遍!」
此時你的悲觀感又來了,明明這是一篇寫得相當工整又涓麗的手寫日記,你卻自評「字寫得難看無比」。你還解釋「忽高忽低、忽疏忽擠、忽大忽小」、「怎麼看就是不順眼」。
「寫中文字好慢」這個問題倒是真的,而且愈來愈慢。你說以前在台灣念國中,字寫得好看,不會慢,但現在卻變慢,事實上後來愈來愈不寫(中文)字後,寫得又更慢,筆控感很差,又注重字美,所以像刻字,你形容「不太能有效控制手中的筆」、「飄忽不定」。這可能和我手部肌肉寫字的運用方式有錯有關,但此時寫中文字的方式已定型,我無法接受寫不好看,所以也不可能再改變肌肉用法了。
但你說對了,其實「不要管字體美觀與否」,只管「寫出心中的話就好了才對」。你有抓到重點,最後,寫日記還是內容為上。謝謝你領悟此,而我們一起創造了後來30年,有日記幫我們記錄的人生。
過了30年後,我已經46歲,在同一個日子(2023年2月17日)的日記如下:
前天想到要寫「知識日報」準備進度,但昨天想到更猛的點子了:用GPT來populate所有的知識!此點子下來之後,其他就立馬被打敗了,這點子還帶有趨勢尖端的刺激感,立刻就有FU,於是昨天我整個打掉,重新規畫。以後規畫都應該這樣子,就像我2017年受到投資,立刻就發現原來經營公司應該這麼搞,於是當年我才去另外開了香港公司想轉大陸公司,也開個境外公司。但不幸的,後來都沒有做,於是全部都關了。可見,我要think big並在當下直接把它全部做完,以免過幾年沉澱到激不出熱情。
收到媽媽傳來的一個溫哥華台灣人群組將辦一個家庭社交聚會,地點就在Burnaby的Uncle Willy。我再次與他們說這是我當年來溫哥華吃的第二餐、第二家餐廳,好隊友說那我們今天就來吃吧!此時為11點多,Uncle Willy剛好11:30才開,人應該不多。我們到的時候,門口卻已有人排隊了,我們的防疫小尖兵妹妹堅持不內用,我們停在對面,勸了再勸,妹妹願意考慮一下,進來了餐廳,但仍不脫口罩吃。
牆上還是在同一處寫著同一行字:Uncle Williy’s Buffet,哥哥很愛吃,他提出一個我以前都沒有想過的可能性,它的主廚是不是華人?我想了想或許有可能,我們從不知道這個Willy叔叔姓什麼,說不定姓陳?因為它的炸雞實在不像外國炸雞,不過它那樣炸也已經至少30年了,已是本地各族裔人士的童年回憶,今天至少有五桌以上是一個老男人自己來吃的。我不能吃肉,但它提供三種魚;妹妹最後也吃了炸雞、義大利麵;霜淇淋則到最終才發現在後區角落,特別濃郁。
下午兩點多,才要來今天原本計畫的地點,灰雲邊邊露出了太陽光,我們抵達Kitsilano已大晴,我們在大停車場、面向飛碟狀的奇特建築,旁邊一個彩色的標誌「MOV」,Museum of Vancouver。前方一隻大的金螃蟹在噴水池中,四個人門票要70幾元加幣,上樓才知道天文電影院沒開,一開始只有原住民展,看不懂的5分鐘的影片,有海,燃著枯木的樹林,有人在浮潛,展區只有我們一組客人,感覺很詭異,妹妹突然大叫說影片中那個人突然沉到海裡不見了。原住民的藝術家的作品,感覺不夠登檯面。就當我們對此MOV大失所望,覺得被騙錢了,接下來我們才進入主展區,才亮起來了──
主展區正在展溫哥華華裔的移民故事,有霓虹燈弄的奇華大餅家和一些整個華人的歷史,還很細緻地做了大餐桌、飲食街的真實大小的模型,影片顯示出中國廚房正在烹蒸炒煮,旁邊還可以寫留言小卡,一面牆已掛了不少各國人的筆跡,有韓國字,有中文字,有日文,多數英文,來自敘利亞的,來自墨西哥的,也有一個中國人說種族歧視只要中國強起來就沒問題這類的話。另一個本地人說種族歧視很不好,膚色只是我們的皮……等等號。但,這個展的重點並非種族歧視,可見華人讓大家想到的就「只剩種族歧視」,這本身是否也是一種無法去除的刻板印象?
這時候我眼前一直出現的、可能是此展的策展者的Tobias Wong這個名字,我注意到的是居然有一個Vending machine販賣機賣的是「Tobias最喜歡的東西」,包括它喜歡mimosa、香菜種子,還有保險套,還有一個叫做papabubble的小型糖果。然後我才開始在後面的簡介中,認識了這個叫做Tobias Wong的藝術家,他比我早兩年出生,原本叫Donald,後來突然希望大家叫他middle name Tobias;他就像我們當年一樣念的是Magee中學,梳了標準的香港同學愛梳的中分兩片頭,後來念溫哥華本地的Emily Carr藝術學院卻在過一年後轉到多倫多大學念建築系(大概是父母親的要求吧),然後就搬到紐約去住了。他的第一個作品被登在雜誌上竟然是在他紐約租處窗外掛的霓虹燈字「Axxx」,隔一年他就在紐約街頭做一個好像我也聽過的運動「買一塊錢的空氣當美國夢」。此時我才發現,原來這位Tobias,早就已經在他35歲時死掉了。死因──又是自殺(與上上週才認識的Iris Chang年紀差不多)。當時登遍紐約時報且被各國設計師同聲哀悼,今天他的作品「Finally Home」,有人將他作品呈現在此、保留在本地的博物館。
回家路上,有說有笑,我們去五十嵐買珍奶一杯,我繼續無咖啡因。到他們學校繞一圈,結果記憶力很好的兒子說上上個月底雪地車禍的前一天也是來學校繞一圈,隔天看電影就出車禍,而今天也是來學校繞一圈,明天已買電影票、和兒子兩人去看「蟻人」。
到了家附近的十字路口,哥哥笑說,每次走到這裡都好冷,他很難得這樣承認,妹妹也分享說她都「抖抖抖」的去按那個紅綠燈的按鈕,他們現在是說很討厭這個路口,但以後我相信一定會很懷念它的。孩子在這裡的每一天,繼續著他們以後會懷念不斷的年少回憶呢,也很慶幸我這個爸爸可以如此的參與他們的每一個日子。
心臟相關記錄──發作:(無);服藥:12:15am took coxine 5mg
作者聲明:日記作者(我)透過日記無差別記下最真實的每日,若有冒犯,懇請您,也謝謝您,願包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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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6自1992年開始每天日記,前面30年多的日記刻意隱藏,目前公開的日記僅限離婚後3個月起至今,若你有興趣獲得一份離婚前及結婚前的本人人生自15歲起之所有日記?請來信send.to.mr6@gmail.com借閱一份《完整版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