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16歲的自己,你好。
以下是30年前的今天(1993年1月9日)當時16歲的你所親筆寫下的日記:
今天你終於在日記裡面透露了一些除了你單戀的那個女同學Leonie以外的事,你仍在和教練學開車,筆試已通過(所以才可以練車)但路考不知道約了哪一天?然後,這天是星期六,放假,所以和家人來到沙洲城市最新潮的購物中心Richmond Centre,買了外套和一片CD,這次,就是我印象中的那一次,我去問店員,有沒有聽過那首我當時在台灣國中的樂隊去體育場表演時有聽過中山女高在表演的一首好聽的歌曲,我還哼給店員聽,店員說是「Phantom of the Opera」。
然而好像又不太對,如果你哼給店員聽,是這一次,那,你就不會知道原來你樂隊課正準備表演的「Think of me」就是在歌劇魅影的其中一首了。時光的久遠已讓記憶錯亂,但能記得這麼一點點,都是奇蹟了。尤其謝謝16歲的你寫下這一段日記,我才知道,原來當時聽到Think of me,雖然聽不懂歌詞,但你將它的旋律定位成「淒涼」,並「想起了對Leonie的愛」,並有「安慰的作用」。問題是,我並不記得你在樂隊課曾經參加過「音樂會」?若有,應是為記得很深刻的回憶?好吧,等到1月21日的日記,再看看有沒有記錄。
「Think of me」在後來聽,各有不同感覺,聽到最後,它已不再是最好聽的一首,反而變成後面的「Wishing you are somehow here again」可能是最好聽的,可能是人的成長,也可能是音樂聽久了,或某個時期又添加的回憶,而身為Andrew Lloyd Webber可以在每個人的人生這樣「多點、多面、多次」的影響,真是了不起。
你倒做了一個很坦白的承認,你單戀四個月的女同學Leonie竟然和James疑似相愛起來,你感到的是「被愚弄」。
過了30年後,已經46歲的你在同一個日子(1月9日)發生的事情如下:
再一個月,我們就回來溫哥華一年整了,我家妹妹說了一句對於溫哥華的感想:「除了教育不是沙漠以外,其他所有都是沙漠呢!」我聽了蠻高興,妹妹竟已認證「教育不是沙漠」,表示她會在這裡的教育系統繼續努力。她說:「最好是小學一年級來,以前的Chloe就是這麼早來,現在中英文都很好。」妹妹今早起床就對她昨天才花了台幣6000元離子燙的直髮,揪個小帶子直接綁頭髮了,她說今天上木工課,不綁頭髮怕頭髮捲進去呢。我們勸她不要,她還是綁了,就和昨天出發燙髮前還洗頭一樣,我又趕快上網查資料,發現PTT論壇上還是有人說她就是離子燙完就直接綁髮啦,也沒有摺痕啊!我是覺得不錯的是,這個小女子已頗有自己的主見,在大家反對之下,她就是明快的直接照己意做了。好!
兒子又把我的iPhone充電器拿走了,我充電器上面已寫了大大四字「爸比專用」,每次拿走我都給他唸了,他顯然真的是沒在意的。我想一般爸媽看到這樣子無賴樣子,應該都很絕望吧,但我了解此個性木已成舟,再去刁鑽也就只能修改小處,就是因為已需要急救,所以才不能卡在這種小小小處,後來兒子說,是因為他的充電線留在車上──觀察兒子是一個非常敏感的人,同理心要再加強,其餘的都還是很善良的。
今天孩子回到學校,我和好隊友出來「咖啡之旅」,特地走一圈上個月當時的車禍路線,現在一片很和平的安全大地,當時是大雨紛飛,視線都被白片給遮,地上都結冰積雪,室外不到十秒就凍冷,其實,我們當時停車處,再走100步不到就是那座廟,我在想,那天,車子轉入這條集回教、印度教、佛教、藏傳佛教、猶太教、基督教……等各種大型建築於一街的「宗教街」,我還講了一句:「這裡所有的寺廟,拍一張照,都以為是在其他國家,不像在溫哥華。」心裡想想,總覺得怪怪的,今天再細細去回想那個當下的在我腦袋裡發生的,確實在那時候有微微的被影響,或許心中感到某種傲慢,某種住這裡的興奮或驕傲感,或許意識到自己有此感而不妥,於是,稍微沒有保持夠長的距離,後來看了一下發現,我們撞向路邊的那條King Street,後來停往的第一棟,其實是就在路口第2間房,後來被那印度人趕出來,我們停的第2棟房其實離至少有10間房子這麼遠,非常遠,難以想像,那時候是怎麼撐這麼遠的。
我們今天選的咖啡廳是在大南邊,幾乎是在搭船的Tsawwassen了,在動物醫院旁的一間用倉庫或廠房弄的咖啡廳,因為是倉庫,所以天花板超高,叫做「l’aromas Bakehouse」;每次來溫哥華的周圍小鎮,發現店家找來打工的都是那種高中畢業似沒念大學的白人女孩,上次的農場與這次的挑高咖啡廳皆是。今天是第三家咖啡廳、第三次嘗試在這裡寫SEO文章,繼第一次寫三篇,第二次寫五篇,這次則寫四篇,最久花40分鐘,最短的是20分鐘,仍使用部份的研究資料,部份ChatGPT,值得注意的是ChatGPT一直跑出error說太多人在使用了,且我也發現它的內容開始嚴重重覆。我第一篇是大約近12點開始寫,寫到2點多一點點,這裡的老人家以及唯一一桌學生(著私立學校校服)都已經走光光了,空氣中都是瓷碗盤及玻璃杯的鏗鏘回音,外頭則一直沒變,厚厚的陰天,早上和中午沒有差異,下午天黑前都是快要黑的樣子。
喜歡討好別人的人如我,這個特質,就是因為我相信我是可以依我的表現來讓大家「喜歡我」,從表面看來,好像是這樣的關係沒錯(就是我表現正確,對方就會喜歡我),但,如果我現在終於知道,對方根本就討厭我呢?他對我是否討厭,並不會因為看起來「理我」,就表示他們不討厭我──我發現,就像我會對討厭的人客氣,同理,其他人也會對我客氣,讓我感覺不出來,當我開始感受出來,會以為「他突然變了」,事實上他並沒有「突然」,那是一點一點的。
所以,結論是,對方不可能因為我自以為多nice就喜歡我,那麼,我就知道了,沒辦法控制別人怎麼想我,唯一能夠做的,就是不斷地寫作、不斷地寫作。
另外,我也意會到另一件事──我極想更正以前曾犯的錯誤,錯誤皆是因為不在乎、因為急、因為先求有再求好……所以我想在我珍貴的人類生命結束之前,我可以好好的得到最好,但,我忘記,我唯一競爭優勢就在於我不在乎、我急、我先求有再求好;我向來不是聰明的那個,但我用「蠻力型努力」彌補而成功。我向來不是最帥最有魅力的,但我也用「蠻力型努力」讓我有妻有子,而這樣的個人人生發展已定型,欲再調整更好,一定不是變成「謹慎型」而是繼續且加強版的「蠻力型努力」。我現在做的SEO文章就是在我作家習慣上再往上加,那我人生其他地方,亦同呀。
我看2008年,我寫給同一人的email,那時候我是32歲,當紅的時候,email裡面等滿了主持人和演講邀約,但我可看出我每封信都還是寫的很謙虛:「這個題目很有趣呢,很期待與OOO再次合作!我時間上OK,內容有沒有辦法先給我一個大綱,我再依需求作出調整建議?另,可能還是要問一下,這次主持酬勞大約為多少?感謝!」而此人則口氣和當年是一樣的。從此我可以得知一件事───一個人是很難改的,就算給了他16年,讓他從無名小卒變成大咖,或反過來從大咖洗盡鉛華,他是客氣人就是客氣人,是自我中心者就是自我中心者,如果你覺得他變了,那是因為,你之前沒看清楚、他不小心把原形遮起來了。
心臟相關記錄──發作:(無);服藥:12:05am took coxine 5mg
作者聲明:日記作者(我)透過日記無差別記下最真實的每日,若有冒犯,懇請您,也謝謝您,願包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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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6自1992年開始每天日記,前面30年多的日記刻意隱藏,目前公開的日記僅限離婚後3個月起至今,若你有興趣獲得一份離婚前及結婚前的本人人生自15歲起之所有日記?請來信send.to.mr6@gmail.com借閱一份《完整版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