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讀者好:
以下是30年前的今天(1995年9月16日)當時18歲的我所親筆寫下的日記:
這天是週六,大二的學生,功課不輕,但我抽空寫要給爸爸的會計程式,沒寫完,就跑去應球友之約去打球,我大罵「浪費時間」因為我是從山上開車到沙洲城市的西邊好遠處。
30年後,這距離等於是我家兒子從他學校「學區房」開車回到家,這天,是週二,他成功的開回來了,與我一起,吃拉麵,回家拿東西,再自己去看電影──我這個爸爸,比他還高興,這段距離,我今天不覺得遠,也不認為「浪費時間」呵。
過了30年後,已經48歲的我,在同一個日子(2025年9月16日)也寫了日記,先節錄今天所寫的、可以公開的部份如下:
今天有件開心的事:可以去跟兒子吃飯。他忙到昨天晚上把Breakthrough Challenge影片交出去,說今天要自己去看電影,我跟他講好吃飯,到山上,接到兒子,他想吃拉麵,當然沒問題!所以我們大白二白從山上一路慢慢地回到Richmond沙洲城市,在10街上面交會過,在東西向高速公路又再次交會一次,我先到Alexandra路,兩輛白色大車,一前一後的停在路邊,此時路邊沒有其他車,很空。
我問他點什麼,他說Shio鹽拉麵,我跟他一模一樣的,然後也加一塊錢變成Lunch Special,炸雞全部給他吃,我的麵也給他吃一半,他為了剪那影片,竟然22小時沒吃飯!吃拉麵的時候哥哥給我看他昨晚剛交的科學影片,拍得不錯!裡面的字我都聽不懂,講得很快,風格感覺真的還蠻像其他得獎影片,我覺得怪怪的是好像沒有結尾,結尾是Hologram一字。
我鼓勵他回家吧,回家看看還要帶什麼,他回來了,真的在房間找一找有什麼好帶的,又帶了好幾件長袖的帽T或sweat shirt走,請他帶走吉他,他也說好。我幫他拿到大白車上,再看著他倒退,他要去Riverport的Silver City看鬼滅之刃了。他說他很習慣自己看電影。
昨天晚上動動手,把海報做了一個大概,這年頭有Canva,設計師真的都沒有工作了,有一個年輕的設計師小朋友一直說她要幫忙設計,問老半天,還想當專家的給我指點一番,我暫時拒絕,也不掩飾自己對於這種還想耍專業的設計師的冷意,事實也是,我用Canva在不到半小時就在睡前做完海報了。
而今天實際記敘的日記總共1593字,全文一字不減的如下:
即日起日記不再公開,有天掛掉了再上線。今天的日記隱藏了1593字,有興趣可追蹤更多本人每天生活照片,可來看我偶爾發的Facebook貼文,在這裡
健康相關記錄──背痛:0%。心絞痛:未發作。血壓:126/90。體重:+3.6kg。
(Mr. 6自1992年開始每天日記,前面30年多的日記刻意隱藏,目前公開的日記僅限離婚後3個月起至今,若你有興趣獲得一份離婚前及結婚前的本人人生自15歲起之所有日記?請來信send.to.mr6@gmail.com借閱一份《完整版日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