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讀者好:

以下是30年前的今天(1995年6月29日)當時18歲的我所親筆寫下的日記:

這天形容溫哥華又一個熱天了。注意,18歲的我將太陽的陽光畫得特別的「長」!以前的日子,一年仍有一天或兩天是超熱,家裡真沒冷氣,「像坐在烤爐」、「連剛搬出來的電風扇都沒什麼用了」,怎麼辦?竟只能在家忍耐,也沒有出門開車吹冷氣,我放暑假,竟在「樓下拚命看小說」,看什麼小說,沒寫。

這應是中文小說,讀完之後,對我這個人人生產生某種影響,但沒有具體化。

過了30年後,已經48歲的我,在同一個日子(2025年6月29日)也寫了日記,先節錄今天所寫的、可以公開的部份如下:

昨日帶兒子去看學校裡的房並在晚上九點前寄給房東「下訂」750加幣,睡前感想─—雖然成本變高了,可是我也覺得地球開始轉動了;應更沉重可是卻覺得身體更輕了。

今早起來回想昨天之匆忙,迅速的把房子定下,還得「逆著風」,大家都跟我不確定,我們也只看到這間可住之房,所以我出手了,不管了,也算是成功地把他「安置」在山上了!這樣子,離超市步行只有7分鐘,離教室約10分鐘。

昨晚房東收到了訂金以後,也和我約了今天中午12點,再看一次房子,我講的理由他無法拒絕:我要再看一次家具,坐一下沙發,坐一下床。合理吧?我會測試所有的家電,再簽約,合理吧?

有一點點感傷,居然,就這樣把孩子送出去了!雖然他的意願也是如此。今天連續第二天來,兩個房東老人比較慢過來,遲20分鐘,我們上樓,看到剛剛在樓下就已經跟我打招呼的黑人夫妻原來就是舊租客,後來我們跟他買了四樣小東西包括燈泡、窗簾、鞋架、書櫃。總共20塊錢,後來哥哥還想要跟他要沙發,沙發開20塊錢,但是女朋友抱怨,就變50塊錢。我也馬上e-transfer給他。

和房東老夫妻坐在那剛剛花50元買下的沙發上簽約,他們說讓孩子匯款他們OK,但不能放他的名字,因為他沒有過Credit Check。我問他們為何選我們(成他們租客),打敗了其他人?從房東這邊得知我們真的是運氣很好,昨天的那組博士夫妻,房東覺得他們有可能不會待很久,因為女生是完全靠博士的獎學金,然後另外一個來自Chilliwack的爸爸帶的女兒,他們8月1日才能開始住(正常都是這樣子)所以就打敗了,不然感覺上房東比較想要他們。

中午帶兒子在山上吃Chef Hung,晚餐五人去吃Italian Tomato Restaurant,這次問了以後得知可稱它為「Clear Sauce」,就是白酒蛤蠣麵了,這次也問了青醬,他們有,但沒有墨魚麵。

從學校開回家由兒子開,經過Richmond東西向高速公路,這是他第一次開高速公路,第一次開到時速100以上,特此記錄。

而今天實際記敘的日記總共2477字,全文一字不減的如下:

即日起日記不再公開,有天掛掉了再上線。今天的日記隱藏了2477字,有興趣可追蹤更多本人每天生活照片,可來看我偶爾發的Facebook貼文,在這裡

健康相關記錄──背痛:0%。心絞痛:未發作。血壓:131/82。體重:+2.8kg。

(Mr. 6自1992年開始每天日記,前面30年多的日記刻意隱藏,目前公開的日記僅限離婚後3個月起至今,若你有興趣獲得一份離婚前及結婚前的本人人生自15歲起之所有日記?請來信send.to.mr6@gmail.com借閱一份《完整版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