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讀者好:

以下是30年前的今天(1994年8月3日)當時17歲的我所親筆寫下的日記:

這天提到因為與球伴「有心結」再加上「愈打愈差」造成「打籃球的興致已大大降低」。但我仍然勉為每天打,當時不視它為「運動」,早已因為常運動而瘦瘦的,吃東西吃超多「大胃王」吃不胖,只是,礙於不知怎麼拒絕。

這天特別補記到「昨天早上」竟帶老老的奶奶一起來看我與弟弟打網球,很有意思,怎麼會帶奶奶來呢?應該是帶奶奶來室內球場,不然她老人家會熱壞吧。但日記寫道,此時的網球也變得不好玩了,因為我已經失去了前陣子發球的水準,我的發球不快,愈來愈慢,應是受傷了,筋肉用力不對,就一直沒了……。

此時的17歲的我即將上UBC,每天打球、寫程式。有趣的是,30年後,我在最近,瘋狂的思考AI開課,猶如寫程式,且我也真的要寫點程式,讓這一切繼續。

過了30年後,已經47歲的我,在同一個日子(2024年8月3日)也寫了日記。

這天我帶著好隊友與女兒一起來第一次吃長得很像In N’Out的Five Guys,失望,店面像,聞起來像,吃起來不像。然後,抵達沙洲城市的東南角的河畔、開了30年依舊新穎雄偉的電影院看BlackPink的「演唱會的電影」。這應該和哥哥2022年11月一起去多倫多Hamilton看的那場算是同一輪的巡迴。

算一算,這是我第三次帶孩子們來了,第一次是和哥哥到華納威秀,疫情還在,我們包得非常緊,戴著兩層口罩,坐梅花座,第二次是飛到多倫多,哥哥預算只夠自己進去,我在地下室逛超市等待。第三次就是這一次了,粉紅色槌子我們向哥哥借了,為它換了三顆AAA電池,沒有人拿出槌子,慢慢才看到原來後面其實有三根槌子,我們也拿出來晃動,一開始妹妹不准我開燈,那個粉紅色的槌子我們坐在前排特刺眼,後來我說服妹妹,拿著不發光的槌子,比發光更丟臉──人家會以為我們的槌子「沒電了」,或在網路上買二手的,山寨的……妹妹大笑。

這些Blink粉絲都不見得是東亞人,我看到類似西語系人,還看到一個黑牖牖的黑人女生。

今天記敘的日記總共2043字,全文如下:

即日起日記不再公開,有天掛掉了再上線。今天的日記隱藏了2043字,有興趣可追蹤風格完全不同的私人Instagram家庭影片在這裡

健康相關記錄──背痛:0%。心絞痛:未發作。血壓:晚上睡前:右:139/87/59,左:136/89/58。早上近午:右:129/80/64,左:124/82/66。體重:+4.0kg。

(Mr. 6自1992年開始每天日記,前面30年多的日記刻意隱藏,目前公開的日記僅限離婚後3個月起至今,若你有興趣獲得一份離婚前及結婚前的本人人生自15歲起之所有日記?請來信send.to.mr6@gmail.com借閱一份《完整版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