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讀者好:

以下是30年前的今天(1994年6月24日)當時17歲的我所親筆寫下的日記:

很可愛,原來這段我和弟弟和老奶奶三人住在溫哥華的兩個月之間,我「早上都和奶奶散步繞社區一圈」。我指的「社區」就是在四號路這裡的新興獨立屋住宅區,路彎彎的,還有一片綠地,每間房子前頭都有綠草皮,三棟之中有一棟有自己的籃球框設置於車庫前的水泥地上。

這一段記憶,若日記沒寫,我就忘了。然而,寫了,我腦裡仍撈不出任何記憶影像。

那時候打籃球喜歡學NBA球員「跳投」,但跳投其實對我來說極為吃力,我學網球可以打得不錯,打籃球卻用了體能極限也無法打得像樣,唱歌也是,歌喉音域的限制,明明超有興趣的卻就是弄不好,偏偏我總相信努力總會慢慢進步,但最終仍因為沒有得到任何大回饋而在人生某一階段整個放掉、就再也沒有做了。

過了30年後,已經47歲的我,在同一個日子(2024年6月24日)也寫了日記。

昨天或今天是溫哥華一整年中最晚天黑的一天,昨天我在晚上9:40仍見到一點點的亮,以小時候打球打到天黑的標準,大約還可以打籃球但無法丟棒球,因為棒球可能會砸到臉。

早上,又是一早,幽幽醒來,外面天已亮,以為已經可起床,問好隊友現在幾點?她說,才五點。這就是溫哥華最長的白天,五點整就天亮得像可以上學了,晚上近十點仍可以勉強打一點籃球,特別記錄在此。

左腰後側痛了三天,怕是腎病,臨時決定來看醫生,問UPCC,他們說排隊四小時,而大醫院只需要等兩個多小時。原來這種週一下午是最好的看醫生時間呢。我就來Richmond General Hospital,排隊時先讓了一位排我後面的白人阿公,因為他撐著柺杖顫顫的,後面再來一位唉唉叫的中東籍孕婦,我也趕緊再讓她先排。

後來等了三小時,剛換上醫院病服,醫生進來,一分鐘內就看完了,他說是肌肉拉傷,給我止痛藥六顆當場吃,我說好,他轉過頭去我就將六顆藥全都丟進口袋,水喝掉一半,跟護理師說,「我吃完了。」

晚餐孩子想到要吃Church Chicken,吃炸雞大家總是最開心,妹妹哥哥吃買一送一的雞排堡再與好隊友共同分享6塊dark chicken,我也一起歡樂,吃了一條Subway的捲餅。

今天記敘的日記總共1813字,全文如下:

即日起日記不再公開,有天掛掉了再上線。今天的日記隱藏了1813字,有興趣可追蹤風格完全不同的私人Instagram家庭影片在這裡

健康相關記錄──心絞痛:未發作。體重:+3.1kg。沒有其他不適。

(Mr. 6自1992年開始每天日記,前面30年多的日記刻意隱藏,目前公開的日記僅限離婚後3個月起至今,若你有興趣獲得一份離婚前及結婚前的本人人生自15歲起之所有日記?請來信send.to.mr6@gmail.com借閱一份《完整版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