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讀者好:
以下是30年前的今天(1994年4月8日)當時17歲的我所親筆寫下的日記:
這一天,顯然我「出手」了,「向她要電話」,但,她「好像表現出看不起我的意思」。而我也似乎馬上就恢復了,自嘲「只是個三天的夢而已」,雖然愴然「天註定的!」、「悲啊!」但好像沒有很創傷。
我年紀小的時候為何每次都認為對方「看不起我」。我被拒絕、被冷漠是真,但不可能每一個人心裡都是「看不起我」──我長得人模人樣,講話也不會怪聲怪調,且我也自知「人不會比別人差」,沒有什麼令人看不起之處。但我老是這樣解釋對方,對方是否也會隱隱察覺我如此歪斜的解釋,這才真的是糟糕的呢吧。
過了30年後,已經47歲的我,在同一個日子(2024年4月8日)也寫了日記。
早上在上學車上和孩子們討論「刺青」,我說我總可以表達說爸比不喜歡刺青的人,覺得刺青的人都沒有想清楚,以為現在喜歡的就是永遠喜歡,以後一定會後悔……云云。我和哥哥舉例,如果你身上刺了BlackPink,現在改為喜歡NewJeans,洗不掉。但我是用搞笑的語調講的,就和我現在講任何事情都是這種語調了──青少年孩子一個17歲一個14歲,已經長大,我確定我自己只是分享自己意見,心中不帶有「一定要他們這樣做,不然我會難過」的壓力,我末了也跟他們說,如果你們想刺青,爸比仍然全力支持你們喲!
今天赴公眾市場買划算的牛肉,給了角落不起眼的攤位一次機會吃它3樣菜,環繞整個court五圈消化,再至沙洲南緣的Dyke開一圈,冷風中看鴿子一群逆風起飛再降落,在二號路底我們結婚的Ember廚房附近開發了一間叫Diplomat的烘焙店,在溫哥華真的這種烘焙店開得好理直氣壯,也這樣開了五、六年,度過疫情毫無影響;買了兒子喜歡的紅絲絨蛋糕。
我這兩天一直號召孩子們,爸比要進「奮鬥箱」囉!不是真的箱,只是比喻坐定在書桌前奮鬥直到有所收穫。我還取了英文,Hustle Box。
今天記敘的日記總共1442字,全文如下:
即日起日記不再公開,有天掛掉了再上線。今天的日記隱藏了1442字,有興趣可追蹤風格完全不同的私人Instagram家庭影片在這裡
健康相關記錄──心絞痛:未發作。體重:+2.0kg。沒有其他不適。
(Mr. 6自1992年開始每天日記,前面30年多的日記刻意隱藏,目前公開的日記僅限離婚後3個月起至今,若你有興趣獲得一份離婚前及結婚前的本人人生自15歲起之所有日記?請來信send.to.mr6@gmail.com借閱一份《完整版日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