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16歲的自己,你好。
以下是30年前的今天(1993年6月25日)當時16歲的你所親筆寫下的日記:
這一天你第一次寫出了運動的時間,原來是這麼長的時間!「從早上9點開始,一直到下午3點半,都在室外的豔陽下打球」。這就是16歲的少年的體力啊!和誰呢?找了印尼朋友Jay,老實的戴著眼鏡的總是很亢奮的香港同學Dominic,以及Jason(我忘了是誰)等人,還有我家弟弟,打了三大球類,大概就是棒球、網球、籃球。
對我來說,打球絕對不應該是「只有練習及隨便玩玩而已」,但這一天,顯然是和第一次一起打球的同學們,所以真的就「沒有比賽」於是你就認為「不是很刺激」、「有點無聊」。不過仍有一些「傑出表現」,譬如在棒球的打擊,可能是打很遠很高吧,然後網球則有「強力抽球」,你覺得應該有show off到,應該有「讓Jay他們耳目一新」才對。你想得甚至更多,你想改變他們認為「華人不會運動」的印象,天啊,什麼時候你這麼認為自己代表華人,或他們真的對華人有這麼大的歧視嗎?
不過你16歲,非常愛惜生命,打了六個半小時的球,你竟然是會害怕「會不會陽光曬太多而得皮膚癌」。至少你預測明天應該會因為曝曬太多而「脫皮」呢。
這和30年後的今天有點像,今天我也是帶著兩個和你當年年紀相仿的孩子們去摘草莓,在陽光下曬了也至少有兩小時。後來孩子們又去跑步一小時。這時節的溫哥華真的是大家都在運動呢!
過了30年後,已經46歲的我,在同一個日子(2023年6月25日)發生的事情則如下:
孩子放假第二天,也是他們回台灣前的最後兩個星期開始計時。早上帶著孩子們來摘草莓,妹妹說我們現在總是去一樣的地方了,我說其實有找到新景點但問題是孩子們愈來愈難叫出門了(到最近幾個月應該是「不可能出門」了)。不過,今天的行程雖去過,但有它意義,住久了這邊,每年的行程都會是一樣的,每年的季節就是會去一樣的地方,但每年會留下不同的回憶──Emma Lea Farm,這間位於沙洲城市以南的低窪海邊,可以摘草莓了。我們總不會錯過,因為好隊友自然就會從溫哥華人的群組上看到有人貼出來炫耀照片。
開了20多分鐘的鄉村曠路,路上明明幾乎沒車,兩邊的農場、木屋、院子也甚少看到人,但其實這時間很多家庭都已經開車在路上要到某個地方玩,只是因為這裡「地大」,不會塞到車,所以沒看到車也沒看到人。一到農場,才看到已被停車停滿了整塊草地,大概有一兩百輛車了。原本想買一桶子裝,但看到大家前面都只買個紙盒就不敢買,他們說今天居然已是草莓最後一天,不過還有另一種叫做Tayberry也可摘,是覆盆子的一種,是黑莓與紅樹莓雜交的品種。幫妹妹再多拿一頂鴨舌帽,看到櫥櫃裡面厚手套都還沒有收好,現在又熱起來了,居然必須頭戴鴨舌帽了。雖然入場都需要排隊,但一入場就不必擔心,地超廣,不用戴口罩。大地上散佈著一小點、一小點的人類,相隔皆遠。交談的聲音中,幾乎聽不到英文,大多是中文,有時是聽不懂的語言,有時可以聽出是韓語。空氣中還飄著剛剛噴防曬的香味,
草莓幾乎都是又小又醜或黑黑的或爛掉的,但打開綠叢,總有驚喜,拔了幾個,腳步就自然愈往裡面走,也發現草莓越來越大。鼻子裡面都是草莓的甜味。陽光很烈,很乾爽,但卻不熱,因為風是涼涼的、甜甜的。專門攝影的我也簡單,只要負責拿著盛接盒,孩子摘了,就伸出盒子給他們放,盒子愈來愈滿。採果子是很舒心的,很自然就會一直採一直採,連我們家哥哥也一直低身的去認真採,大家都沒有停過。
從十年前到現在,和孩子一起的時候,我都是很聒噪的一直說話──尤其在影片中很清楚的顯示此特質,而今天仍如此聒噪,就顯得沒必要了,孩子都大了,他們不理,我的聒噪似也時機不對;而我發現,我現在仍忍不住要當一個這麼「煩」的爸爸,應該是因為,我還沒有脫離孩子小時候的「任務」。他們小時候,我讓孩子開心、正向成長,於是我就和今天滿場的那些爸爸一樣,在草莓園大聲喊叫呼喊的,都是爸爸們,有的拿著孩子小小的手,有的盪來盪去唱歌,難怪網路上最喜歡說「爸爸說的冷笑話」,世上最會自己「嗨」的就是爸爸們,但我這麼一個老爸爸或許應該開始「收嘴」了。
孩子累了,只有我一個人去摘另一盒Tayberries小藍莓,很靜,很舒心,跟著我一起摘的是一個印度家庭,我一邊聽他們說話一邊自己摘,一邊也有幾點感想:第一、摘這個莓,最容易浪費時間就是眼睛瞄到後、手湊過去才發現這顆不夠好,但還要再重選、重摘,節奏就會打亂、鈍去,因此最佳模式是瞄到後無論好壞都盡量立刻摘下;別管它是不是最大的。第二、會發現箱子裡面的草莓或黑莓都「越摘越漂亮」,那是因為一方面經驗累積,一方面我愈走深則人愈少,所以或許不要從一開始的這一區動手,而走深一點再動手。第三、華人為了保存文化而一直用自己的語言,但看看印度人已經都講英文了,也發現,講英文的這些印度人的思考也跟著非常純練熟成,講話內容尤其男人之間的是非常的有意思的,他們的孩子肯定也很棒。
回到車上,孩子和好隊友都累了,我自帶了兩盒切好的瓜,妹妹吃了一些。我們往下一站吃飯,轉角的一間每次必經過的、Google評分4.3的叫Sharkey’s的美式海鮮炸魚餐廳,這應該是一棟很有歷史的木屋,弄成bar,黑壓壓的看不出舊。房子的旁邊似乎可捕魚的,也有直接下水的小碼頭,有人就直接抬兩條獨木舟直接滑出去了。有一個華人叫Chung這邊賣sockeye鮭魚,我們被安排在窗邊的木平台上,牆壁上的壁畫是水手在甲板上手拿咖啡杯,他們說廚房有點忙,等了蠻久,所以我盯著這壁畫很久很久,而其他三人大多時間在看自己手機。
孩子們與好隊友三人都點「Seafood Penne」,它有三種醬,白汁、蕃茄及Chipotle,三種都點,意外的是最後一個原本以為會很墨式卻變最香最好吃。這座位我相信孩子長大後應該還會記得曾來過吃過吧。
哥哥的同學依然沒來跑步,但哥哥自己還真的今天仍要跑!他催促妹妹,而妹妹也很願意,哥哥連續跑步第三天,妹妹連續跑步第二天!且跑回來兩人都很開心的樣子。跑步不應該是很累的事嗎?但妹妹說在學校操場(其實是大草地)跑步很有安全感。他們今天跑得更好,連續20分鐘幾乎沒有停(妹妹說她從跑變走也大概只有30秒時間),她說,是每天體育課都是這樣跑步的訓練。真不錯,跑出了味道了!哥哥笑說他打算暑假過後可以連續跑2小時!哇!我特別稱讚哥哥,同學是標準的人,很難持續每天,你能將這種事持續每天,以後做事一定會成功。
心臟相關記錄──發作:(無);服藥:12:30am took coxine 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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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6自1992年開始每天日記,前面30年多的日記刻意隱藏,目前公開的日記僅限離婚後3個月起至今,若你有興趣獲得一份離婚前及結婚前的本人人生自15歲起之所有日記?請來信send.to.mr6@gmail.com借閱一份《完整版日記》)


